处理要领
以下是关于遗失物品综合管理系统的使用向导。
遗失物品时,根据遗失物品法执行令,在各机关保管7日(或立即)后, 遗失物品申告人未出现时,将移交至警察厅的遗失物品中心进行保管。请参考。
警察厅 LOST112,为帮助大家尽快找到遗失物品,进行着不懈的努力。
居民身份证遗失时
遗失申告
- 前往本人所在地的邑•面•洞,填写遗失申告书
居民身份证遗失申告时
- 电算输入居民身份证遗失申告
申请补发
- 前往本人所在地的邑•面•洞,填写补发申请表
- 如想取消居民身份证补发申请,仅限申请日当天的营业时间内进行
- 递交居民身份证补发申请表时
- 1. 将居民身份证电算网中登录的照片和申请人本人的面部进行对照,对本人进行核实。
- 2. 电算输入居民身份证补发申请
- 3. 居民身份证遗失申请处理账表和遗失名单, 每周1次以上向管辖派出所所长进行通报
相关法规
- 居民登录法第11条,通行实施令第37条,第38条,实施规则第15条第2行
其他事项
- 居民身份证遗失(毁损)申告书征收5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