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理要领

以下是关于遗失物品综合管理系统的使用向导。

遗失物品时,根据遗失物品法执行令,在各机关保管7日(或立即)后, 遗失物品申告人未出现时,将移交至警察厅的遗失物品中心进行保管。请参考。

警察厅 LOST112,为帮助大家尽快找到遗失物品,进行着不懈的努力。

居民身份证遗失时

遗失申告

  • 前往本人所在地的邑•面•洞,填写遗失申告书

居民身份证遗失申告时

  • 电算输入居民身份证遗失申告

申请补发

  • 前往本人所在地的邑•面•洞,填写补发申请表
  • 如想取消居民身份证补发申请,仅限申请日当天的营业时间内进行
递交居民身份证补发申请表时
1. 将居民身份证电算网中登录的照片和申请人本人的面部进行对照,对本人进行核实。
2. 电算输入居民身份证补发申请
3. 居民身份证遗失申请处理账表和遗失名单, 每周1次以上向管辖派出所所长进行通报

相关法规

  • 居民登录法第11条,通行实施令第37条,第38条,实施规则第15条第2行

其他事项

  • 居民身份证遗失(毁损)申告书征收5000元